2024年4月4日 星期四

遇到台灣惡警須知到的權利

 台中快發派報社報導

希望台灣是法治社會,如果你是工人或者是不懂法律的工程師人員,提醒你

依最高法院的見解,警察職權進行臨檢和檢查交通工具,僅限於用「目視」的方式檢查,也就是只能用眼睛查看車輛內部、引擎、車身號碼和車輛外顯的特徵,不可以用手翻找,更不可以擅自拆封車上的包包或夾層

面對惡警的處理方法

1 錄音錄影存證,不要被激怒

2.填寫異議單、(記得錄影警察拒絕填寫異議單)向督察室檢舉

沒有留言: